目的
資助香港企業推行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市場的措施,開拓及發展內地、自貿協定及/或投資協定*的經濟體市場的業務,從而提升他們在該市場的競爭力。
申請資格
• 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 310 章)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
• 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
資助金額
- 每間企業累積資助額:HK$7,000,000
- 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:
A. 一般申請 : HK$1,000,000
(首期撥款: 政府核准撥款總數的 75%(企業須預先申請))
B.「申請易」: HK$100,000 (不設首期撥款)
C.「電商易」: HK$1,000,000
(首期撥款: 政府核准撥款總數的 75%(企業須預先申請))
- 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 50%
資助範疇
- 70 個核准項目
- 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營銷,以發展內地及其他自貿協定或投資協定*的市場(共39個經濟體)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。
- 為讓更多香港企業利用資助發展業務,政府已推出「BUD專項基金」- 申請易,以加快審批涉及特定措施而資助金額為10萬元或以下的申請。
- *「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」的資助地域範圍涵蓋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(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)、澳洲、奧地利、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、土耳其、 加拿大、智利、丹麥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芬蘭、法國、格魯吉亞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韓國、科威特、澳門、墨西哥、荷蘭、新西蘭、瑞典、阿拉伯聯合酋長國、巴林和英國共 39 個經濟體。
如何申請
- 於網上系統填妥申請表格,並連同所需證明文件在系統內一併遞交
執行機構
香港生產力促進局
相關網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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